认证条文规定,产品制造商须发出证书,列明适用于该产品的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法规及该产品符合这些法规。一般来说,认证须以每件产品的检测或合理的检测程序为依据。
儿童产品认证须以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的检测为依据。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在2008年11月决定豁免海外生产商,毋须为进口产品颁发认证证书,只有美国进口商须颁发这些证书。海外生产商和私家品牌经营商获得豁免,其名称毋须在证书上列出。
罚款
《消费品安全改进法》增加违反《消费品安全法》、《易燃纺织品法》及《联邦有害物质法》的民事罚款,每件违法活动最高罚款10万美元(原为5,000美元),以1500万美元为上限(原为125万美元),8月14日或之前生效。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会根据违法的性质、情况、程度和严重性,决定罚款金额。《消费品安全改进法》规定,委员会须于2009年8月14日前公布法规定案,提供委员会对这些罚款因素的解释。根据《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明知及蓄意的刑事处罚为判监5年或罚款,与违法活动有关的财产将被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