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三季度,广西自治区质监局在全区开展了服装、纺织品、絮用纤维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全区共抽查了48个批次,经检验实物质量合格38批次,合格率为79.16%。其中,抽查服装16个批次,实物质量合格12个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75%;纺织品抽了17个批次,实物质量合格11个批次,合格率为64.7%;絮用纤维制品抽查了15个批次,合格6个批次,合格率为40%。
此次抽查,服装、纺织品的检验项目包括产品标签、甲醛含量、pH值、染色牢度、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纤维成分含量等项目。标签不合格问题比较突出,共有15个批次产品标签不合格。在实物质量方面,不合格项目有pH值、染色牢度、纤维成份含量、甲醛含量等。pH值项目是服装、纺织品重要的安全性能指标之一,pH值超标的产品在穿着过程中会引起人体皮肤不适或过敏反应。染色牢度不合格,容易导致在消费者洗涤过程或使用过程中染料脱落,对其他的服装、布料造成污染,洗涤或使用时也容易褪色。纤维成份含量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厂家不了解采购的布料的真实成份,又没有进行必要的检测,随意乱标注成份,或使用不规范的名词术语。有些厂家甚至没有标注成份。甲醛含量不合格,使人们的穿着过程中会释放出游离甲醛,通过人体呼吸道及皮肤接触对呼吸道粘膜和皮肤产生刺激,可能引发呼吸道炎症和皮肤炎症,甲醛也对眼睛有刺激作用,因而必须对纺织品上游离甲醛含量加以严格限制。
此次抽查的絮用纤维制品其主要问题是原料项目不合格,抽查的15个批次中,有9个批次是原料项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生产厂家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如有的厂家使用的原料含有纱头等纤维制品下脚,属于限制使用的原料,不能用于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
针对此次监督抽查反映出的质量问题,广西区质监局已要求各市局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督促企业限期整改;进一步加强对服装、纺织品、絮用纤维产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按照产品质量监管“三抓手”的要求,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杜绝不合格产品出厂;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加大宣传力度,让消费者了解相关的知识,选择健康安全产品。同时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净化消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