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上午,连江一家鞋店整理柜台时,临时把一个空的鞋架车摆在店外,没想到被连江县城建监察大队扣了。后者给出的书面原因是开设“店外店”。店老板吴小姐哭笑不得:车子是空的,这“店”开得也太无厘头了。
吴小姐介绍,当时刚开业,店员擦拭鞋柜,嫌一米多高的鞋架车占地方,暂时把它放在店门口。这时,连江县城建监察大队来检查,“我听见外面喊了一声,‘这架子你还要不要?’就赶紧让店员把鞋架车推进来,但已经来不及了,车已经被扣”。
两个穿制服的工作人员开了张《扣留物品通知书》,上面写着“经查实,你户因店外店……本队扣留你户鞋架车一个”。
昨天,记者在现场看到,吴小姐的鞋店所在的玉荷西路两侧有很多店面,有些商家为了招揽顾客,把部分货品摆在门口,即所谓的“店外店”。“但我的鞋架车是空的呀,暂时放门口,算什么‘店外店’?”吴小姐觉得扣罚理由很“无厘头”。
对此,连江县城建监察大队办公室主任陈丰说,最近连江在争创文明县城,前天上午,大队为了配合这个大活动,搞了一次突击检查,吴小姐的鞋架车就是那时被扣的。
陈丰说,如果吴小姐所说属实,她的鞋架车就不属于“店外店”。《扣留物品通知书》上的“店外店”这样的说法属“用词不当”。这可能是因为大队去年新招了一批队员,对相关政策法规了解得还不够透彻,“我们会对开单的队员进行教育”。
陈丰介绍,按照《福州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城市主要道路两侧,禁止堆放、晾晒有碍市容之物品。吴小姐违反了这条规定,因此扣压鞋架车是合理的,只是新队员没说清楚理由。
“我们只是暂扣。”陈丰说,如果吴小姐真的是因为打扫卫生,暂时把鞋架车放在门外,可以事后到队里说明,把车领走,免予处罚。
“难道以后每次做卫生,都要贴个告示?”吴小姐说,当时,她出去解释,但无人理会。陈丰对此的解释是,队里只有四五十名队员,要检查连江近五千家店铺,“如果每家都听解释,其他违章的店面早把店外的货品搬回去了,突击检查就起不到教育的作用。”
昨天下午,吴小姐填写了“违章物品领取单”,领回了鞋架车。她说,监察大队没对她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