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质监局对我省企业生产及在市场上流通的泳装产品进行抽查,共抽查19家企业生产销售的25批次泳装,合格14批次,产品抽样批次合格率仅为56.0%。
抽查结果显示,在11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涉及纤维成分含量不合格的有8个批次,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标称纤维种类与实测结果不符,二是所标志的成分含量与实测结果的偏差超出标准规定的范围。它们分别是:上海奥莎服饰有限公司生产(泉州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石狮分公司销售)的“海娜斯顿”泳裤、晋江浩浪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浩浪”女式泳装、浪都(福建)实业有限公司生产(泉州市中闽百汇购物有限公司销售)的“浪都”泳装、福建捷龙商业有限公司石狮德辉店销售(生产企业未标注)的“奔浪”泳衣、浙江虹雨服饰有限公司生产(宁德市东方康宁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诗雨”泳衣、浙江虹雨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福建安溪县艾美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维佳诗”男裤、东莞市新鸿文化用品有限公司生产(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福州山姆会员商店销售的)的“英发”游泳衣、福建省晋江市元冠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元冠”女式泳装。
其余3个批次为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或耐海水色牢度项目不合格,分别是:石狮市碧利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碧利斯”泳装、浙江临海欧丽莎服饰厂生产(泉州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石狮分公司销售)的“欧丽莎”泳裤、福州市索菲尔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福建捷龙商业有限公司嘉诚店销售)的“衣生缘”男泳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