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0月19日讯随着天气转冷,泰城内衣销售逐渐升温。很多厂家打出“发热内衣”的概念,宣称所卖内衣由于加入特殊原料可以发热。记者了解得知,没有黄底黑字“发热内衣”标志的内衣基本都不是发热内衣。
家住泰城的郑女士购买了一套远红外“发热内衣”,但真正穿起来,却没有感到“发热内衣”与普通的保暖内衣有什么不同。郑女士说,在商场购买内衣时,工作人员告诉她这款“发热内衣”在生产过程中加入了木纤维和磁铁,遇到人体汗液之后就可发热。但她穿了很久也没有感觉到这个所谓的“发热内衣”所发的热量。泰城某商场的内衣销售人员介绍,发热内衣不是保暖内衣。发热内衣中应用的发热纤维,具有吸湿、主动发热效果,即:发热内衣的热量由内衣主动产生;保暖内衣则是通过减少透气性,减少人体热量的散失,达到保暖效果,这种热能并非由内衣产生。
已从事服装销售生意十多年的李雪说,有些企业会混淆保暖内衣和发热内衣的概念,把普通的保暖内衣当成发热内衣卖。而有些商家为了赚钱,夸大发热内衣的保暖效果。因此,在购买发热内衣时,消费者不要轻信广告和销售人员的介绍,要看清包装盒上是否贴有标明发热纤维名称、发热效果和添加比例的黄底黑字“发热内衣”标志。国家有规定,只有在内衣上贴有黄底黑字标志的内衣才能被称为发热内衣。
据了解,针对发热内衣的鉴别,早在2007年11月1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针织工业协会专门针对发热内衣联合发布了消费警示。根据中消协发布的消费警示:发热内衣标准可能在2008年实施,在标准实施前,暂时实行检测备案制,生产企业要在包装盒上加贴黄底黑字的“发热内衣”标志。